上海
最新消息
2024年10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1%,5年期以上LPR为3.6%。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
2023年9月2日起,上海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房贷利率
LPR-45BP =3.6%-0.45%=3.15%
5年以下(含5年)2.35%,5年以上2.85%
LPR-5BP=3.6%-0.05%=3.55%;LPR-25BP=3.6%-0.25%=3.35%(嘉定、宝山、奉贤、青浦、金山、临港、松江)
5年以下(含5年)2.775%,5年以上3.325%
2024年10月25日
首套:LPR-30BP(全上海统一);二套: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区LPR-25BP,其他地区LPR-5BP
各贷款银行APP或者银行客服可查询
(一)已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一)上海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首套房贷和其他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上海地区二套房贷利率高于相应政策下限的统一调整至当地相应政策下限。 (三)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认房不认贷
2023年9月1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自9月2日起执行“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