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所需材料

导语 在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申请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上海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提取人与主贷人的关系证明;

  (2)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所购住房为期房的提供预告登记证);

  (3)贷款合同;

  (4)申请提取月份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证。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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