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台风贝碧嘉各大航司航班取消退票政策(更新中)
导语 为做好受台风“贝碧嘉”影响旅客的服务工作,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行程,东航、川航等航司制定涉及华东地区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深圳航空
深航关于发布涉及上海等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告
尊敬的旅客:
为做好受台风“贝碧嘉”影响的旅客服务,协助行程涉及上海、杭州、宁波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发布客票行程涉及上海虹桥、上海浦东、杭州、宁波的深航进出港航班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2024年9月14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订座时间为准),凡在2024年9月14日24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深航479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含)至2024年9月16日(含)之间上海虹桥SHA、上海浦东PVG、杭州HGH、宁波NGB进出港由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航班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2024年9月23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4年9月24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为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若旅客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可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取消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后,按以上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
四、本通告自2024年9月14日起生效。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