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台风贝碧嘉各大航司航班取消退票政策(更新中)
导语 为做好受台风“贝碧嘉”影响旅客的服务工作,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行程,东航、川航等航司制定涉及华东地区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中国南方航空
关于受第13号台风“贝碧嘉”影响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
受第13号台风“贝碧嘉”影响,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江苏省各机场、浙江省各机场、上海市各机场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在2024年9月14日18:00(含)前购买、行程涉及江苏省各机场、浙江省各机场、上海市各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含)至2024年9月16日(含)的784开头的南航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首次变更至2024年9月21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内客票不允许自愿变更航程和承运人。
四、其他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五、本通知自2024年9月14日起生效。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客票定座。客服热线目前较为繁忙,建议您选择联系原出票地、南航官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取消定座、机票退改手续。
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