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些不动产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导语 上海不动产需要登记!你知道哪些不动产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吗?小编来告诉大家!

  上海哪些不动产登记可以由当事人申请

  因买卖、设定抵押等申请不动产登记须由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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