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0日起 上海婚姻登记全国通办

导语 今年5月10日起,婚姻登记将迎来“全国通办”。内地居民一方,无论户籍是否在上海,双方都可以在上海任意一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窗口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2025年5月10日起,婚姻登记将迎来“全国通办”。内地居民一方,无论户籍是否在上海,双方都可以在上海任意一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窗口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或涉外国人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简称“涉外婚姻登记”)。市级婚姻登记机关继续保留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权限。

  热点问答如下↓↓

  01

  问:婚姻登记可以“全国通办”了,您能介绍一下“全国通办”具体包括哪些业务吗?

  答:您好!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涉外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02

  问: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之后,领结婚证不用户口簿了,确实方便很多,那我们还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呢?

  答:是的,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一方,只需要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对当事人来说,需要出具的证件、材料精简了,办理婚姻登记更加便捷了。在证件齐备、材料准确、核查一致的基础上,婚姻登记机关将为双方办理婚姻登记。

  03

  问:为了保证大家顺利办理,还有什么需要提醒大家特别注意的吗?

  答:是的,这里确实要提醒大家,如果声明的婚姻状况以及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当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等材料;如身份信息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予以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所出具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具虚假证件或者材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04

  问:我的未婚妻是外国人,我们也能享受“全国通办”吗?

  答:当然可以了!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可以在任意一个有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再受到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的限制。不过,这里我要说明一下,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应到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05

  问:那“全国通办”以后,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可在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吗?

  答:很遗憾,这还是不行的。双方在申请离婚时,可以向任意一个有职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环节和离婚申请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在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时,需要到受理该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06

  问:我们的结婚证丢了,需要补结婚证,具体的方式和以前一样吗?

  答:有一定的变化,主要是提供婚姻登记档案方式的变化。你们申请补领结婚证,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若你们还没有获取纸质档案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通过本市民生档案系统或者通过异地调档获取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的,经申请,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查询服务;若档案信息无法通过共享获取到的,建议你们咨询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部门,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补证。

  07

  问:我和我先生原来都是内地居民,在内地办的结婚登记,现在居住在香港,身份也发生了变化。我们如果补办结婚证的话,应该在哪里补办呢?

  答:您这个情况比较复杂,我来具体说明一下:

  若一方由内地居民变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双方可以向任意一个具有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若一方变为外国人,另一方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需要到原结婚登记的机关、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机关申请补领;若双方均变为外国人的,可以调取结婚登记档案,但不可补领结婚证。需要提示的是,身份变化的当事人除需出具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前后身份为同一人的证明或公证声明。关于该证明或公证声明的开具要求,可咨询具有相应办理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预约

  5月9日上午8:00起,可以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民服务”、支付宝APP“婚姻登记预约”等线上平台预约5月10日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席位,欢迎大家积极预约。如果没有预约上的,也可以到现场有序排队办理。

  外地户籍上海婚姻登记材料

  外地户籍人员在上海申请办理结婚登记自5月10日起不需要提供上海居住证。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内地居民一方申请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3张2寸双方近期彩色半身同版正面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上海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业务时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获取上海结婚登记预约入口,哪些人可以在上海领证,各区民政局上班时间、地址、咨询电话,结婚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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