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区双创企业房租补贴申请中时间面积问题解惑

导语 对双创企业房租补贴申请中时间面积有疑惑,小编来给大家解答。

  Q:

  1、如何界定“企业入驻创新型孵化器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A:

  公司成立时间距离首次入孵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24个月不符合政策要求。

  Q:

  2、如何界定“企业在创新型孵化器内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A:

  以企业首次入孵的时间为核算起点,超出48个月或60个月的时间,不予认可补贴。

  以普通企业为例:

  1、A企业首次入孵时间2014年7月1日,截止2018年6月30日,企业已孵化48个月,因此2019年度可享受补贴日期为0。

  2、B企业首次入孵时间2015年7月1日,截止2019年6月30日,企业已孵化48个月,因此2019年度可享受补贴最终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企业以此类推。

  Q:

  3、“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如何核算?

  A:

  对于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和人工智能企业,时间放宽至60个月,企业申报时应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

  Q:

  4、如何核算租赁面积?

  A:

  应以租赁合同中工位或面积为核算依据,如果同时有面积和工位的,以面积为准;面积模糊的,以工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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