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公租房房源查询及最新可租房源(持续更新)

导语 长宁区区筹公租房供应房源信息公布,轮候进度也更新啦,申请了长宁区公租房的朋友抓紧看:

  上海长宁区公租房房源查询及最新可租房源(持续更新)

  一、长宁公租房房源

  查询入口:https://www.shcngz.com/pages/index.aspx

  二、长宁公租房申请条件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中的主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不含本市公共户口)

  1、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 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工作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含本市公共户口)

  1、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三)、非上海市常住户口

  1、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四)、单位集体承租的,应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单身人士或家庭入住。 1、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 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一人为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长宁公租房】可获长宁公租房最新房源查询入口、网上选房入口及申请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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