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燃油车购车补贴申请条件(申请人+车辆)
导语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领补贴:申请人必须是个人消费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在补贴申请范围内);申请人须报废或者转让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燃油小客车,具体如下。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并且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
2023上海燃油车购车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领补贴:
1. 申请人必须是个人消费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在补贴申请范围内);
2. 申请人须报废或者转让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燃油小客车,并且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才可以申请补贴;
3. 新、旧车车主必须是同一个人(提示:旧车的车主在报废或者转让后必须是同一个人去购买新车并且完成上牌手续),怎么判断是不是同一人呢?新车、旧车行驶证上的车辆所有人和新车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是一致的;
4. 对申请人的信用要求: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当无下列相关失信信息记录:各类税费欠缴信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逃票信息; 酒驾等信息; 考试作弊信息;涉及财产纠纷的民商事生效判决信息,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信息;以及从事非法客运信息等。若经审核存在上述记录的,无法申请补贴。
二、关于旧车
日车车辆注册登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旧车是指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即不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纯电动车;
2. 车辆牌照:上海号牌牌照的车辆(包括沪C);
3. 车辆种类:小型客车(不包括大客、小货以及大货等);
4. 使用性质:应当是非营运性质的车辆(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使用性质”是“非营运”或者“营转非”)。
三、关于新车
1. 新车是指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非纯电动车);
2. 购买新车时开具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应在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同时,发票上的销货单位应是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汽车销售经营范围的汽车销售机构;
3. 新车须在2024年1月31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之前在本市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新车购买完成注册登记后,申请资金补贴发放前,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或者转让登记手续,使用性质必须是非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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