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

导语 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对个人用户交投并报废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且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本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500元购车立减补贴。

  》》》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个人用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个人用户报废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应当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二)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到销售门店交投日期应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日期以由销售门店出具的《车辆签收确认单》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

  (三)个人用户购买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支付平台销售费用产生时间为准。

  (四)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最晚于2025年7月15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查看政策原文、销售企业名单、补贴标准,补贴范围/条件/流程,咨询电话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