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高压供电办理所需材料
导语 上海申请高压供电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现在就跟上海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申请办理用电业务需携带的资料
●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名称、用电地址、项目性质、用电容量、预计用电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特殊用电需求等。
●加盖公章的《高压供电单位客户用电申请单》、《客户用电设备清单》。
●法人授权办理用电业务的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证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政府或上级部门立项批准文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公安局《新编订(变更)门弄(楼)号牌通知单》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地形图(1:1000标准测绘图)、总平面图(1:500或1:1000)、地下综合管线图各2份。
●增容、变更用电的客户还需携带近期电费帐单1份。
●其他需要客户提供的资料。
温馨提示
●如果您属于国家有关规定中的重要用户,即具有中断供电会对人身安全、政治、经济、环境保护、社会秩序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重要负荷,请在《客户用电申请单》或申请报告上予以注明,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上海电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供电电源方案。
●如果您的负荷特性影响电网电能质量的,如非线性设备、电解炉、电热炉、轨道交通等,您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电能质量评估工作,并向我们提交评估报告和初步治理技术方案。
●如果您的自备发电机组(包括分布式能源等)需接入公共电网运行,应先取得政府部门的建设审批许可,再向我们提出申请。您应按照我们制定的接入方案实施并网运行,双方签订《并网协议》。
●如果您属于国家规定的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请提供政府主管部门的立项或批复文件、环境评估报告、土地预审批文、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经我公司核准后,予以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