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按规定申领《户口迁移证》。
上海户口迁出到外省怎么办理?
答: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按规定申领《户口迁移证》。
(图源:随申办App)
温馨提示: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者国务院下属科研院所录取的,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按规定领取《户口迁移证》。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录取通知书》须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印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查看上海市户籍业务(迁移/分户/恢复/注销等)办理所需材料、办理地点、窗口服务告知单,非沪籍落户上海政策,条件、所需材料、申报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