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所有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包括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和之前出生在2025年1月1日时未满3周岁的,在上海已办理户籍登记,均可申领,所需材料如下。
上海育儿补贴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一览
(更新时间:2025年12月11日)
一、补贴对象
所有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包括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和之前出生在2025年1月1日时未满3周岁的。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确定孩次。
补贴对象在上海已办理户籍登记。
二、申领人条件
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婴幼儿父母一方,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2)婴幼儿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
三、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首次申请后,次年申请续领如相关信息无变化,无需重新提交材料,仅需在线确认或通过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线下确认申请信息即可。若相关信息有变化,需按要求补充提交新材料。
申请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一)婴幼儿有关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 首页及婴幼儿页。
(二)申领人有关材料:
1.申领人为婴幼儿亲生父母:如婴幼儿亲生父母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如属其他情形,需提交有关情况说明,请申领人说明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签字后上传。
2.申领人为婴幼儿养父母:需提供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收养证明材料。
3.申领人为其他监护人:其他监护人包括顺位监护 人、指定监护人。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
(1)顺位监护人:婴幼儿父母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 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 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指定监护人: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
(3)儿童福利机构:机构法人证书、法人代表的身份 证明材料、机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婴幼儿页(如婴 幼儿户籍未在集体户口上的,需提供监护权佐证材料)。同时,需携带加盖该机构公章的《育儿补贴申请表》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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