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报销比例一览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导语 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门诊70%-90%,住院85%-92%。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门诊50%-80%,住院60%-90%,具体如下。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一览表(最新)

  (更新时间:2024年6月28日)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 门急诊报销 (待遇表)

参保对象

自负段标准(元)

共负段报销比例

一级

二级

三级

在职职工

500

80%

75%

70%

退休人员

200111日后退休

300

85%

80%

75%

20001231日前退休

200

90%

85%

80%


  2. 住院报销 (待遇表)

参保对象

住院起付标准

(元)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1500

85%

退休人员

200111日后退休

1200

92%

20001231日前退休

700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2024医保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标准(简称“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以及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暂不调整,仍按2023医保年度标准执行(见上表)。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人员

类型

门 诊

住 院

起付线(元)

基金支付比例

起付线

(元)/次

基金支付比例

70岁以上

300

村卫生室80%(不计入起付线);

一级医院70%;

二级医院60%;

三级医院50%

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

三级医院300元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

60-69岁

19-59岁

500

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300

大学生

300

校内医务部门80%(不计入起付线);其他同中小学生待遇标准

  此外,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人员,同时还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参保居民因患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和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所发生的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其个人自负费用可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60%,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报销65%。在校大学生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信息来源:上海社保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上海医保参保方式、缴费标准,账户余额及待遇查询方式、报销标准(比例+起付标准)、最高报销额度、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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