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三项标准一览表(最新规定)
导语 上海职工医保三项标准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24医保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三项标准如下。
2024医保年度上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三项标准”
参保对象 |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元) |
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元)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元) |
|
在职职工 |
500 |
1500 |
630000 |
|
退休 人员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
200 |
700 |
630000 |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
300 |
1200 |
630000 |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24医保年度,上海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继续按照职工医保规定的定额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2024医保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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