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三项标准一览表(最新规定)

导语 上海职工医保三项标准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24医保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三项标准如下。

  2024医保年度上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三项标准”

参保对象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元)

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元)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元)

在职职工

500

1500

630000

退休

人员

20001231日前退休

200

700

630000

200111日后退休

300

1200

630000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24医保年度,上海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继续按照职工医保规定的定额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2024医保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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