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攻略流程(线上+线下)

导语 自2023年5月1日起,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海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攻略如下。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攻略

  一、参保对象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的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以及以集体参保的方式,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业劳动的从业人员,均可以在本市参保。

  二、参保方式及流程

  方法一:线上办理 (本市户籍、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一)“随申办”APP(附操作指南)

  第一步

  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功能,点击“灵活就业登记参保”,阅读“灵活就业登记办理范围”“灵活就业参保范围”“办理流程”和“灵活就业退出提示”后,点击下方【立即办理】,即可进入办理页面:

  第二步

  核对【姓名】【证件号码】【就业登记日期】信息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管理区县】,并在【灵活就业参保】选项内选择【是】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缴费起始年月。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页面提示以下信息,即表示已提交成功。

  (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i.12333.gov.cn,选择“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事项进行办理。

  方法二:线下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亮证)至就近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个人办理参保手续如下。

  适用情形

  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首次或接续参保缴费手续

  办理地点

  1、窗口: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网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一网通办“随申办”APP。

  办理时间

  1、窗口: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上:全月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

  申请条件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已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的人员,按照灵活就业方式首次或接续缴费。

  办理材料

  根据不同情形,需分别携带以下材料:

  1、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需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员需携带《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材料标准

  1、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2、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个人可提供办事所需材料的原件(或电子亮证)或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本人办理的,中国内地居民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电子亮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核定表》。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办理情况回执》。

  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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