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可通过各区就业促进中心、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随申办”“一网通办”等网上经办平台办理。
上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办事指南
◆ 办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28号)
◆ 申办条件
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不包括“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
◆ 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2.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非必要)。
◆ 办事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到本市办理机构(或在网上办理平台)提出申请,申请结果即时告知(反馈)。申请通过的,补贴自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际缴费次月起每月15日左右发放至本人银行结算户。
◆ 办理机构(渠道)
各区就业促进中心、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随申办”“一网通办”等网上经办平台。
◆ 线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打开随申办App,搜索【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点击进入;
第二步:阅读【办理须知】,点击【立即办理】;
第三步:认证通过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步骤填写并办理。
◆ 线下办理地点(部分)
1、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云台路分中心综合窗口,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浦东南路3995号
2、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金桥分中心综合窗口,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新金桥路230号
3、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窗口,静安区彭浦镇万荣路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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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