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相互衔接

导语 在上海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如果想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者之间可以相互衔接吗?本文将对该内容进行详述。

  在上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相互衔接

  答:可以,在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施后(即:自2014年7月1日起)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凡参加过职保和城乡居保的,无论是农业还是非农户籍,是在本地还是跨省市参保,其在两种制度间的参保权益均可在申领养老待遇时衔接。

  拓展阅读——上海如何参加个人养老金

  ①需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②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③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④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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