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导语 上海生育津贴如何计算?本文将对上海生育津贴进行信息汇总,并对其相关计算问题进行详解。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即生育生活津贴,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即生育保险基金给女职工发放的生育期间的工资,也就是产假工资。
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
生育妇女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除以30天再乘以其应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天数计发自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生育假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待遇。
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从业妇女生育或者流产当月,用人单位累计缴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以前述标准为基数,由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从业妇女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先行垫付单位可向参保所在地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申请拨付已先行垫付的费用。
3、从业妇女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4、从业妇女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暂按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底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后,医保部门定期完成待遇清算。
5、2024年1月1日(含)后生育或流产,且生育或流产期间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可按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生活津贴按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计发。
举例
待遇计算中涉及的金额,见分进角。举例无法涵盖所有情形,如想了解本市生育保险的更多政策,可登录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sh.gov.cn)查询或拨打12393咨询。
1、从业妇女,同一家单位,连续缴费9个月或累计缴费12个月
生产时间为2021年7月1日,生产当月有缴费,孕产情况良好,且所在单位累计缴费12个月或连续缴费9个月,所在单位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按顺产单胎为例。生育生活津贴:9000÷30×158=47400元
2、从业妇女,同一家单位,连续缴费9个月或累计缴费12个月
生产时间为2021年5月1日,生产当月有缴费,且所在单位累计缴费12个月或连续缴费9个月,所在单位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按顺产单胎为例。生育生活津贴:9000÷30×128=38400元
3、从业妇女,同一家单位,连续缴费9个月或累计缴费12个月,单位未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产时间为2021年5月1日,生产当月有缴费,且所在单位连续缴费9个月或累计缴费12个月,申请生育待遇时,所在单位未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假设所在单位上年度12月份职工平均缴费基数为8400元,按顺产单胎为例。先行核发生育生活津贴:8400÷30×128=35840元 ,待单位申报后,清算原核发的待遇,多退少补。
4、从业妇女,同一家单位,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或累计缴费不满12个月
生产时间为2021年5月1日,生产当月有缴费,但所在单位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或累计缴费不满12个月,申请生育待遇时,所在单位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000元,假设已缴费7个月,按顺产单胎为例。按比例核发生育生活津贴: 9000÷30×128×7÷12=22400元 剩余部分由从业妇女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参保所在地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申请拨付已先行垫付的费用。
5、从业妇女,不同单位,连续缴费9个月或累计缴费12个月
生产时间为2021年5月1日,生产当月所在A单位,生产前12个自然月内(含生产月),A单位缴费6个月,B单位缴费4个月,失业2个月,生产当月所在单位A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B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按顺产单胎为例。生育生活津贴: (9000×6+7000×4+0×2)÷12÷30×128=29158.40元
6、失业妇女,本市户籍,生育或流产时未领取失业金
生产时间为2024年2月5日,按顺产单胎为例,按最低标准核发。
生育生活津贴:2892÷30×158=15231.20元
7、失业妇女,外省市户籍,2024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生育或流产,且生育或流产期间领取失业金
生产时间为2024年2月5日,按顺产单胎为例,按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计发。截止2024年2月29日尚未公布2023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此算例暂按2022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计算。
生育生活津贴:7310÷30×158=38504.60元
拓展阅读—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生育妇女享受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以下标准计发(以生生(流)产时间划分):
(1)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含)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3600元计发;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含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含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2)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之后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200元计发,其中危重孕产妇生育医疗费补贴按8000元计发;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含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700元计发;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含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500元计发。
(3)根据《关于调整本市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24年6月1日(含)之后生育或者流产的符合条件的参保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500元计发,其中危重孕产妇生育医疗费补贴按8300元计发;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800元计发;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
(4)2016年7月1日之前的标准请拨打021-1239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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