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假60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导语 从2021年11月25日开始实施。2021年11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上海生育假60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解答:从2021年11月25日开始实施。

  从2021年11月25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同时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相关问题:

  在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之后至新修订《条例》出台实施(2021年11月25日)前这段时间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如何享受生育假?

  答:在这段时间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如果女方已经按照原《条例》享受完毕三十天生育假的,可以再补享受生育假三十天;如果女方已经领取了原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可以再补领取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医保部门会自动按原申领银行账户予以补发,无需个人重复申请。

  相关推荐:

  上海产前假和产假的区别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假】可获上海生育假天数、生育津贴相关问答。还可添加小编微信,咨询生育假政策。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