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些情况可以通过户籍事项证明来证明?

导语 上海需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的情况,如变更姓名、更正出生日期、需证明注销户口的情况,如出国注销户口、死亡注销户口等相关情况。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户籍事项证明》来证明?

  一是需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的情况,如变更姓名、更正出生日期等;

  二是需证明注销户口的情况,如出国注销户口、死亡注销户口等;

  三是需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的情况;

  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户口迁移轨迹、户口迁移时间等。

  办理须知

  1 本申请仅受理涉及上海市户籍登记信息的证明事项,涉及其它长三角地区(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户籍登记信息的,可登陆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出具《户籍事项证明》。

  2、《居民户口簿》、《个人户口卡》、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已经记载的事项,不再出具《户籍事项证明》。

  3、线上申请办理《户籍事项证明》应当由本人申请(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申请可由死亡人员曾经同户的直系亲属提出)。

  4、《户籍事项证明》只证明户籍登记信息。非公安机关主管的事项,包括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宗教信仰、兵役状况、职业、服务处所、血型等,不予出具《户籍事项证明》。

  5无法通过网上申请《户籍事项证明》的,可至相关派出所或户政办事大厅申请开具。

  6 线上电子版《户籍事项证明》与线下纸质《户籍事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7、公安机关将于申请人成功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出具《户籍事项证明》或《不予出具证明告知书》。特殊情况下,审核期限延长至10个工作日。

  8、《户籍事项证明》的办理应当符合属地公安机关相关工作规范。相关工作规范由属地各地公安机关负责解释。

  注:信息来源随申办官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身份证申领/补换指南、办理地点、公安及社会化拍照网点、咨询电话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