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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请社保缓缴是否影响参保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待遇

导语 缓缴费款仅限于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网友咨询: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出台后,老郑所在的企业申请缓缴到年底。但老郑有些担心,这一缓缴,会影响自己的社保待遇吗?来看人社局解答

  海人社局官方解答:

  缓缴费款仅限于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用人单位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缓缴医疗保险费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

  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用人单位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影响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等待遇。

  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用人单位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缓缴期限内,以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发放依据的各类就业创业补贴暂缓发放,缓缴费款补缴后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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