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多少钱
导语 符合扶助金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扶助金具体发放标准可详见下文。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
一、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和未再收养子女的人员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者子女康复为止:
(一)49-59岁,每人每月660元。
(二)60-69岁,每人每月710元。
(三)7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760元。
二、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和未再收养子女的人员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一)49-59岁,每人每月820元。
(二)60-69岁,每人每月870元。
(三)7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920元。
拓展阅读——特别扶助资格的季审
区卫生计生委、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特别扶助资格的审核工作。
对于在上一季度已经享受特别扶助金的人员,如本人情况没有发生变化,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由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区卫生计生委根据日常服务管理掌握的情况,进行逐级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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