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低保人户分离家庭在哪办理

导语 上海人户分离家庭申请低保的,将根据家庭状况,按照一定的原则确定受理单位,具体可详见下文。

  人户分离家庭受理单位的确定

  人户分离家庭申请低保的,根据家庭状况,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受理单位:

  (一)家庭成员在实际居住地有户籍的,由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二)家庭成员中全部或多数户籍在同一地的,由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三)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户籍和父母(或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地点的,由该家庭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四)家庭成员中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点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五)属于“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的家庭或个人,由集体户口或社区公共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六)因各种原因在户籍迁出后未落实到迁入地的家庭或个人,由其户籍迁出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原则的,按照上述先后顺序确定。

  相关推荐:

  2022年7月1日起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上海低保调整最新消息、低保标准、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及常见问答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