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对象

导语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消息: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对象):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其中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拓展阅读: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相关推荐:

  上海医保共济什么时候可以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医保】可获上海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入口+流程、直接结算/报销流程及热点问答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