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南
导语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未满三周岁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子女信息已预填,直接选择版
(一)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二)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确认年度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三)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界面,如之前填写过个人信息或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会自动填入,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
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显示子女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四)设置扣除比例。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种。
(五)最后,选择申报方式。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
注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
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
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