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期间社保补缴期限
导语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期缴纳2022年4月至11月(所属期为3月-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最迟于2022年年底前补缴的,完成补缴后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不受影响。
上海6月初出台了《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的可予以补缴。
补缴期限:
实行社保补缴阶段性适用。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期缴纳2022年4月至11月(所属期为3月-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最迟于2022年年底前补缴的,完成补缴后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不受影响。
拓展阅读:
《通知》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积极挖掘中央在沪企业、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重点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人才招聘需求,联合市教委和各高校举办2022届上海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系列活动,通过搭建引才工作高校联盟、开展高校巡回引才活动和举办高校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积极促进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常态化举办线上人才招聘活动,设立高校毕业生专区,探索采取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网络招聘实效。发挥中国上海人才市场、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及东部园、虹桥园的平台优势,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入“助力大学生就业联盟”“人才服务进校园”等活动,精准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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