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产前假吗(附官方解答)
导语 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上海女职工满足一定条件可申请产前假,具体条件可详见下文。
提问:上海有产前假吗?
上海市人社局:上海有产前假,但需满足一定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享受2个半月产前假∶
1、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2、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且本人提出申请。
政策依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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