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引进人才安居资助申报材料一览
导语 2021年度宝山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供下文申请材料申报。
一、首次申请资助的人才
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所属街镇、园区或其他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2021年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申请表》(点击下载);
2、所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所在单位近三年纳税证明(即2019年至2021年);
4、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5、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为港澳台地区人才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人为国外人才的,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合法有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6、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含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聘任表,见附件3);
7、申请人近期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个人所得税证明;
8、申请人申请资助等次的佐证材料,如荣誉奖励证书、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封底)、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等;
9、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已受资助的考核对象
考核材料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所属街镇、园区或其他上级主管部门提交《2021年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考核表》(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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