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只能由一方扣除吗
导语 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解答: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注意:
1、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拓展阅读:
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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