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哺乳假申请条件

导语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或者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可额外享受哺乳假期。

  申请条件:

  1、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6个半月哺乳假。

  2、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6个半月的哺乳假。

  也就是说,哺乳假指的是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或者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而额外享受的假期。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不上班,单位应按不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性收入的80%发给工资。

  一些女职工因为要照顾新生儿有困难或者身体原因等而请假。法律对不享受哺乳假或者哺乳假满后,回到单位工作的哺乳期妇女都有暖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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