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登记失业人员什么情况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注销其失业登记?

导语 在上海,什么情况下登记失业人员可注销其失业登记?本篇文章给你解答。

  在上海,什么情况下登记失业人员可注销其失业登记?以下就是情况汇总: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八)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九)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十)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各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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