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持有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的中国公民换证手续?

  一、办事的条件和办理的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持有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并在境外连续居留6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换领驾驶证,申请时应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交验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户籍在本市的,交验本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外省市的,交验外省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其本人的外来人口暂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来沪侨胞需提供上海市港澳居民华侨暂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或临时住宿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驾驶证暂住期为一年以上,申请临时驾驶证暂住期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持上海身份证或外地身份证者须到各区县交巡警支队宣传窗口确认并领取《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二)交验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及其复印件。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无中文英文内容的须提供翻译文本。翻译地点: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南京东路66号国旅商务楼702-4室,电话:63239181 63233988 63233608)、上海上外翻译总公司(东体育会路100弄3号,近大连西路,电话:总机65877585转215或216分机接业务部,直线:65877595)。

  二、办理程序

  (一)凭相关证件拍摄数码照片(6号楼底楼);

  (二)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6号楼底楼);

  (三)驾驶适应性检测(6号楼)或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合格(4号楼301室)。;

  (五)持证人驾驶经历满三年的,免道路驾驶考试。持比利时政府签发的驾驶证者,申请换领C、D、E准驾车型免考试。

  (六)道路考试训练,持证人可就近选择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学校)。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

  (二)受理地点:

  大柏树考试场中山北一路1101号

  四、收费标准

  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费40元沪价行[97]140号;

  磁卡式驾驶证15元/本沪价费(1994)第264号;

  转证手续费5元/次沪价费[92]191号。

  五、联系咨询电话

  65168168转54555

  六、监督(投诉)电话

  5631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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