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分户是指家庭成员从原户口本中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一个新的户口。分户后,每个家庭都有独立的户口本,便于管理并享受相应的权益。
办理条件
家庭户口人员因财产分割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可以申请在分门进出、独立生活、有居住条件的房屋内进行同号分户。独立成套住宅不办理分户。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户口簿》(节本);
3.分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4.分户地房(地)全体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分户意见书及所有同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5.与户内成员关系证明(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由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等)
6.因婚姻关系变化分户所需材料;
7.农村地区分户所需材料。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属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派出所在规定时间内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无弄虚作假的,予以批准。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具体以实际为准)
办理地点
市民可至就近任一派出所窗口办理。上海各区公安派出所可通过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对外窗口查询”栏目查询:https://gaj.sh.gov.cn/shga/vXtglJgsz/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