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导语 上海医疗保险报销:需要满足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等。
报销比例
一、职工医保
1. 关于门急诊年度待遇
2023职工医保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适当调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共负段报销比例,具体如下表:
参保对象 | 自负段标准(元) | 共负段报销比例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在职职工 | 500 | 80% | 75% | 70% | |
退休人员 |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 300 | 85% | 80% | 75%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 200 | 90% | 85% | 80% |
2. 关于住院年度待遇
2023职工医保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继续按照2022年度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具体如下表:
参保对象 | 住院起付标准 (元) | 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 | 1500 | 85% | |
退休人员 |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 1200 | 92%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 700 |
二、城乡居民医保
人员 类型 | 门 诊 | 住 院 | ||
起付线 (元) | 基金支付比例 | 起付线 (元)/次 | 基金支付比例 | |
70岁以上 | 300 | 村卫生室80%(不计入起付线); 一级医院70%; 二级医院60%; 三级医院50% | 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 三级医院300元 |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 |
60-69岁 | ||||
19-59岁 | 500 | 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 ||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 300 | |||
大学生 | 300 | 校内医务部门80%(不计入起付线);其他同中小学生待遇标准 |
报销范围
医保费用报销范围 :
1、在两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未持医保卡、社保卡结算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在本市、外省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
3、本市因院前急救发生的医疗费;
4、就医关系转至外省市的职工、居民在外省市居住地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住院医疗费。
报销材料
门急诊医疗费报销
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留院观察费用报销
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
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
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销
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报销地点
一、职工医保报销
办理部门:上海市医保中心
具体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康定路805号一楼办事大厅5号7号窗口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21)12393
二、居民医保报销
办理部门:上海市医保中心、区医保中心
上海市医保中心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康定路805号一楼办事大厅5号7号窗口。
市医保中心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区医保中心:点击查询
咨询电话: (021)1239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上海医保参保方式、缴费标准,账户余额及待遇查询方式、报销标准、报销指南、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