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时间查询

导语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按季度发放,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5日,将当季度津贴发放到老年人的敬老卡内。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时间表

序号
季度 发放时间
1
第一季度
每年1月15日
2
第二季度
每年4月15日
3
第三季度
每年7月15日
4
第四季度
每年10月15日

  (一)老年人从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享受津贴。津贴逾期领取的,符合条件之月早于本办法实施之月不满二年或在本办法实施当月及之后的,自老年人符合条件当月起予以补发;符合条件之月早于本办法实施之月二年及以上的,从本办法实施之月前二年起补发津贴。补发的津贴不计利息。

  (二)老年人因户籍迁出本市、身故等原因不再符合津贴发放条件的,津贴停止发放。

  (三)津贴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津贴发放日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

  (四)非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新确认的老年人,首次享受的津贴于当月或次月15日发放。

  (五)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上海市敬老卡和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具体事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老年津贴】查看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标准、发放对象,申领方式(所需材料+办理地点)、补发规定、申领问答、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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