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长宁集团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方式一览

导语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上海新长宁集团发布租金减免事项公告,具体内容见正文。

  减免方式

  对符合适用条件的申请人,经各实施主体或被委托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减免,对最终承租方免除 2022 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

  (1)第一档普遍免除 3 个月租金。所有地区内的最终承租方,2022 年免除 3 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 2022 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2)第二档增加免除 3 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 年再免除 3 个月租金,全年合计最高可免除 6 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 2022 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 3 个月租金。

  若同一街道多次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房屋被多次封控、停业、征用,已享受过第二档减免的最终承租方不重复享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发生前,以及房屋被封控、停业、征用前,租约到期未续租的最终承租方,不追溯享受第二档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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