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金山区幼儿园入园工作政策问答
导语 2020年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政策问答发布,详见正文。
01
问:2020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有什么统一要求?
答:2020年4月7日,上海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对本市今年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时间进度作了统一部署。
凡拟报名入本区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家长先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今年,市登记系统已与“中国上海一网通办”实现信息联动。“一网通办”用户也可访问市政府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的“一网通办”栏目,进入市登记系统。在完成信息登记之后,幼儿方能进行入园报名和验证。
02
问:为什么要全区开展统一的适龄幼儿信息登记工作?
答:
一是为了方便家长获取相关入园政策,避免部分家长在多个园重复登记,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二是为了能全面地了解本区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和分布情况,完成登记的幼儿,其信息将被录入全区适龄幼儿信息库,这将为今后进一步优化本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供参考。
03
问: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几个阶段?
答: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4月15日,公布金山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4月20日,公布各幼儿园招生政策。
4月15日-4月23日,全区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线上园所开放日活动。
阶段一:信息登记(4月24日-4月30日)
市登记系统开放。家长可通过该系统了解招生政策,注册后进行信息登记。“一网通办”用户也可以访问市政府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的“一网通办”栏目,进入市登记系统。4月30日网上信息登记结束。
阶段二:报名验证(5月8日-5月24日)
5月8日-5月22日,适龄幼儿进行入园网上报名,本区适龄幼儿监护人可通过市登记系统https://shrydj.edu.sh.cn中的报名链接,登录金山区报名系统,完善信息。5月23日、24日,各幼儿园现场验证工作。阶段三:录取通知(8月15日前)
各幼儿园将在8月15日前基本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
04
问:哪些幼儿须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
答: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拟报名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均先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幼儿不在此次信息登记的范围)。
05
问:家长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上网登记信息?对访问使用的浏览器是否有要求?
答:今年市登记系统支持用电脑上网访问,且推荐使用IE浏览器(10.0版本及以上)和谷歌浏览器,暂不支持手机端的访问。如无上网条件的,可在“东方社区信息苑”及本区指定登记点进行上网登记,“东方社区信息苑”及本区指定登记点的有关信息可在市登记系统首页查询。
06
问:家长和幼儿在信息登记前须持有什么证件?
答:家长和幼儿根据自身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07
问:今年金山区适龄幼儿信息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答:
1.家长注册。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访问市登记系统进行家长注册;“一网通办”用户可访问市政府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的“一网通办”栏目进入市登记系统,根据提示进行登记账号的注册。请家长记住自己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系统。
2.信息登记。家长须按照要求核对和补充幼儿及监护人信息,一旦确认提交将无法自行在市登记系统内进行修改。确需修改信息的,家长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到区指定登记点进行信息的修改。确因特殊原因未按时在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可在报名验证阶段在区指定登记点进行信息补登记。
3.获取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家长完成信息登记后会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同时,市登记系统也会向家长注册所用的手机号发送信息登记成功的短信。《登记表》和登记编号是幼儿进行本区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之一,请家长妥善保存。如果家长未收到短信,可通过市登记系统首页的【入园信息登记】按钮,自行查询登记编号。
08
问:如在信息登记阶段发现系统中显示的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或缺少信息,该如何修改和补充?
答:在2020年2月29日前,已在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库中登记的幼儿,其家长在信息登记阶段进入市登记系统核对自己和幼儿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可根据所持有效证件的信息在市登记系统中自行进行修改。未在系统中显示信息的适龄幼儿,其家长可根据所持有效证件的信息,在市登记系统中自行进行登记。
09
问:如果网上信息登记错误并且确认了是否可以修改?
答:家长对相关信息经两次核对确认并提交成功后,将无法自行在市登记系统内进行修改。所以,请家长在信息确认并提交前,仔细复核。确需修改信息的,家长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本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报名验证阶段到区指定登记点进行信息的修改。
10
问:今年如何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管?
答:市、区教育行政、监察、督导部门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本区具体组织实施幼儿园招生的部门是教育局托幼科,咨询电话:57932038,招生监督电话:5793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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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家长如何确认收到信息的真实性?
答:信息登记阶段,家长可在市登记系统核实有关登记信息;招生验证及录取通知阶段,家长可根据本区招生政策规定的途径核实有关信息。幼儿入园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不委托任何组织及个人开展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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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能查询到幼儿园招生的范围?
答:各幼儿园招生范围信息可在本区招生政策中查询,或拨打本区招生咨询电话(57932038),本区招生政策及各幼儿园咨询电话可在市登记系统首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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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的幼儿园招生工作是否对疫情防控有特别的要求?
答:疫情防控期间,本区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优化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做好防疫消毒,确保防疫物资的配备。同时,本区的指定登记点和报名验证环节采用预约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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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如何进行入园信息登记?
答:2020年幼儿园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2020年4月24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登记系统登记幼儿入园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本市实有人口信息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在本市有关部门登记,但未在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在有关部门登记信息的幼儿,各区在报名验证阶段组织信息补登记,登记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5月24日之后到6月15日期间,尚未信息登记的幼儿,可以在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6月14日(8:30—11:30,13:00—16:00)到教育局指定点:金山教育事务中心(石化临潮街81号)补登记幼儿信息,获取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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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何谓“就近入园”“人户一致”?
答:
1.“就近入园”是指“相对就近”,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幼儿园入园,而是指: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幼儿园的资源配置状况和学前教育适龄幼儿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入园范围和招生人数,为适龄幼儿提供“相对就近”入园的学额。
2.“人户一致”是指幼儿户口所在地与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主要产权的居住类房产的所在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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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进行报名和验证?
答:报名验证阶段,家长按照本区公布的招生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进行报名和验证。本区招生政策可在市登记系统首页查询。2020年5月23日、24日8:30—16:00办理报名验证手续。适龄幼儿监护人按照拟报名幼儿园所在园的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现场验证。
1.本区户籍幼儿(或在本区拥有房产的本市户籍幼儿)监护人,请于5月23日、24日到所在学区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2.非本市户籍幼儿监护人,请于5月24日到居住地对应幼儿园验证地点现场验证。报名验证点仅作为非本市户籍幼儿完善信息登记,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情况而定。
3.本市或非本市户籍幼儿可以自主到民办幼儿园报名验证。
报名验证需要材料:
1.本市户籍幼儿:家长携幼儿前往,携带报名系统下载的《2020年上海市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幼儿户籍证明、房产信息、预防接种卡、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幼儿园审核。
2.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携幼儿前往,携带报名系统下载的《2020年上海市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和《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积分表》、幼儿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登记点验证。
第一类(父母一方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附件6表格中列出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父母未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金山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附件6表格中列出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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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公办幼儿园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登记的居住地在金山区,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录取与否,要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视持证积分分数高低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视学额和积分高低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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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区幼儿园是否有统一的录取顺序?
答:公办幼儿园招生时,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本市户籍幼儿根据人户一致优先原则,招生排序按以下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1)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
(2)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适龄幼儿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3)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4)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母,并拥有全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