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三家医院可门诊大病医保直接登记
导语 上海静安区三家医院可以实现门诊大病医保直接登记。
静安作为全市首批两个试点区之一,开始试点门诊大病医疗登记,可直接在辖区内具有门诊大病治疗资质的二、三级医疗机构登记。
原先,参保人需
▶先在定点医疗机构取得医院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
▶再携带申请单、医保卡(社保卡)、身份证等材料,至区医保中心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登记
▶审核通过后,持大病医保回执单,再回到医院挂号
现在,无需繁琐流程,各种纸质证明材料,医院、受理中心两地来回跑统统都不需要了!
如何办理?
你只需要在医院就诊向经诊医生提出门诊大病登记。
医生通过电脑操作,为你勾选大病标识,内容会同步上传到市医保系统。
医保科在系统中进行审核,患者当场就能知道审核是否通过。通过后,就可以在这家医院,享受门诊大病医保了。
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范围有哪些?
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静安哪些医疗机构可以直接登记?
机构名称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
目前,上述三家医院已开始试运行,以后将逐步增加试点医院,预计到12月底,将有近17家医院可支持门诊大病直接登记。
在试点期间如遇到困难,仍可按原渠道办理。
注意事项
1、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有效期为6个月,超过6个月需要继续医疗的,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2、恶性肿瘤病人享受大病医疗待遇的期限为自肿瘤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18个月。18个月期满后,因病情需要继续进行肿瘤化疗、放疗的,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期限可以酌情延长6个月。恶性肿瘤病人进行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的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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