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招聘公告
导语 上海市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65年,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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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65年,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2023年成为上海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筹)并设立上海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临床研究中心和上海大学医学院老龄心理与行为科学研究中心,先后承担国家卫生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国家卫生部社区心理康复指导和心理危机干预试点、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等项目性任务,是精神卫生社区防治全国示范基地、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专科联盟示范单位、中国心身医学整合诊疗中心、上海市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医院综合评价考核主要指标在二级精神专科医院中保持领先水平。
医院设置有普通精神科、心境障碍科、临床心理科(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药物依赖(成瘾医学)科、中医神志病科、老年精神科、儿童与青少年精神科、心身医学科、物理治疗科(物理诊疗与精神康复中心)等临床科室,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公共精神卫生)科室,其中心境障碍科和临床心理科为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药物依赖(成瘾医学)科、儿童青少年精神科为虹口区临床重点专科,公共精神卫生学为虹口区公共卫生重点学科,中医神志病科获得两轮虹口区“国医强优”三年行动计划资助,精神病学科入选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目前医院承担上海大学医学院和社会学院、海军军医大学心理与精神卫生学系、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等多所高校本科生、研究生的理论教学和实习见习带教工作。
2025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精神科医师
需求人数:2人
学历要求: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专业方向: 精神病学
职称要求: 医师
其他岗位要求:已获得精神科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优先招录;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中高级职称年龄适当放宽
岗位类别: 临床护士
需求人数:2人
学历要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专业方向: 护理学
职称要求: 不限
其他岗位要求: 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优先招录,非应届应取得执业证书
备注:精神病学博士研究生、护理学硕士研究生享受优秀人才引进待遇。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市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159号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21-56777591,18001975337
联系邮箱:rsk_15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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