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松江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方案公布附招生办法
导语 2025松江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布,4月22日-29日进行信息登记。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统一的入园 信息登记。
关于202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 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 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 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 作的通知》(沪教委托幼〔2025〕1号)相关精神,现结合本区实 际,就202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 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各托幼机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 阶段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
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的实施方案”、招生简章或方案、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 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二)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基于本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各托幼机构须严格遵照招生工 作程序,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切实按照学额及相关规定落实好托班入园、符合条件的中大班适 龄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三)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城区五所街道和其他街镇的学前 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有关部门分别实施管
理。
(四)坚持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在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基础上,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 有关部门根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确定城区五所街道及其 他街镇公办园的小班学区范围。部分区域将根据生源和资源实际 加大统筹力度,实施跨区域、跨街镇统筹安置。
(五)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控班学额的原则
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严控学额,确保招生工 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资源与生源实际、 办园条件与设置规模等核定公民办托幼机构的班、学额数,并依 托教育督导或专项检查等途径,对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予以全程 性监管。
三、招生对象
( 一 )公办园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 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5年松江区公办园招生小班新生信 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民办园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 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 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方法
( 一 )公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政策——公示宣传——登记信息——报名验证——学区 公告——录取通知
2. 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2025年松江区公办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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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主要内容 |
相关说明 |
4月22日 — 4月29日 |
市级平台 登记信息 |
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 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 办”移动端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入园 信息登记。 |
5月7日 5月30日 |
区级平台 报名验证 |
区级平台报名事宜可于5月7日起查阅《2025年松江区适龄 幼儿入园区级平台报名操作细则》,通过上海“一网通办” 网站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 动端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 入园信息登记系统”选择松江区并完善信息,上传证照。上 传信息符合要求并通过网上验证的于6月21日直接领取入 园通知书。 |
5月24日 5月25日 |
现场服务 |
1.符合入公办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没有网上报名或网上 验证不通过的可到房产证件地址所属区域内的“现场服务 点”办理报名验证。“现场服务点”相关安排详见《2025 年松江区公办园招生小班新生现场服务点一览表》(附件2)。 2.入园安排以网上验证通过或现场服务确认的信息为准,家 长须按时验证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唯一性。 3.网上验证和现场服务仅为工作受理点,非入园结果,入园结果以“入园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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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 |
1.其他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根据相关“现场服务点”工作 人员电话联系确认的时段办理现场信息采集。“现场服务点” 相关安排详见《2025年松江区公办园招生小班新生现场服务 点一览表》(附件2)。 2.入园安排将按法定监护人社保缴纳等情况排序,按序进行 区内整体统筹(跨区域、跨街镇),额满即止。家长须按时 登记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唯一性。 |
6月18日 |
小班学区 范围公告 |
安置方法:依据《2025年松江区公办园招生小班新生信息分 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进行入园安排。 公告网址: “上海松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海市松江区教 育考试中心网站(www.zsb.sjedu.cn)及各幼儿园网站。 |
6月21日 |
录取通知 |
家长到房产证件地址所属区域内的“现场服务点”领取“入 园通知书”。 |
3.现场服务信息验证时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025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市级平台 已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可直接打印,未登记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 证时补登记信息)。
(2)《2025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区级平台已 完成报名的可直接打印,未报名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证时补报 名 ) 。
(3)按照《2025年松江区公办园招生小班新生信息分类及安 置说明表》(附件1)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 “随申办”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 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二)民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简章——招生备案——公示宣传——登记信息——报名 验证一—录取通知
2. 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2025年松江区民办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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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主要内容 |
相关说明 |
4月22日 4月29日 |
市级平台 登记信息 |
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 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 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 端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 |
5月7日 一 5月30日 |
区级平台 报名验证 |
区级平台报名事宜可于5月7日起查阅《2025年松江区适龄幼 儿入园区级平台报名操作细则》,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 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 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 登记系统”选择松江区并完善信息,上传证照。选择意愿就读 的民办园报名,网上验证通过即按各民办园招生简章领取入园 通知书。 |
5月7日 7月14日 |
现场服务 |
1.网上验证不通过和相关特殊情况的家长可携带《2025年上海 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5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 报名表》(自行打印)及所需材料到相关民办园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2.现场办理手续由各民办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通过招生 简章予以公示。 3.相关民办园地址、招收年龄、电话等信息详见《2025年松江 区民办园、托儿所、早教机构招生信息一览表》(附件4)。 |
7月15日前 |
录取通知 |
1.安置说明:各民办园应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 籍新生入园的基础上,按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 法稳定居住”等情况(须以《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或证 明为准)依次接纳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额满为止。 2.7月15日前,各民办园根据报名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 放“入园通知书”。 |
3.现场服务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2025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2025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出生证、户口簿、相 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2025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2025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 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 江区)、出生证、户口簿、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2025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 登记表》《2025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父母一方及 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 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出生证、相关居住 证明等。
五、其他公告
(一)2025年幼儿园托班招生工作
1.公办园
(1)招生对象
2022年9月1日 — — 2023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 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安置方法
在人户一致入托优先的前提下,以监护人所持房产地址为准, 依照幼儿户籍等情况,按序安排入托,额满即止。
(3)时间节点
2025年7月21日 — -8月9日进行区域内托班入托登记、现 场信息验证、发放入托通知书。
(4)有关说明
2025年开设托班的公办园详见《2025年松江区公办园招生信 息一 览表》(附件3)中“招生年龄”2-6岁;具体入托登记时 间与安排等,以各相关公办园在本园公众号、网站上公布的“幼 儿园入托招生简章”为准。
2.民办园
民办园托班招生详见各园招生简章,2025年开设托班的民办 园详见《2025年松江区民办园、托儿所、早教机构招生信息一览 表》(附件4)中“招收年龄”含3岁以下的相关园所。
(二)2025年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
《2025年松江区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详见 “上海松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海市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 (www.zsb.sjedu.cn)。
六、注意事项
(一)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 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 的适龄幼儿及其家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
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二)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 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同时, 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教育局要求进行备 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三)本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57882750、37736316、 37736343;咨询时间:9:00——11:30、13:30——16:30;咨询地 址:中山二路590号、中山中路38号。
(四)基于本区资源与生源实际,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非招生时间段不予受理。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 权在松江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