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

导语 3月1日起,上海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14类市场主体应当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

  市食安办介绍,按照新发布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2021年版),韭菜、豆芽、灭菌乳(常温)、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白酒等,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详见↓

  3月1日起,上海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14类市场主体应当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规定,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

  (共11个类别44个品种)

注:本文信息源于上海徐汇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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