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卡怎么开通异地就医?

导语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上海市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备案流程: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上海市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例,备案流程如下:

  第一步: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依次点击首页【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页面。

  第二步:选择备案信息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后,点击【开始备案】按钮。

  第三步:提交备案告知书

  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

  第四步:填写备案材料

  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

  第五步:查看备案结果

  备案信息提交后,可以看到备案人的基本信息。点击【查看备案记录】按钮,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注: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备案有效期: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补办备案:

  参保地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宣传解读,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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