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2019年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材料

导语 崇明区2019年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将于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接受政策咨询,并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30日正式受理(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在崇明区需要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话,需要提交什么申请材料呢?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本人签名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的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原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婚姻证明。

  5、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63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或者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件)。

  6、申请人工作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7、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的收入证明。

  8、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

  9、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出售、赠与、支取财产价值超过60000元(含60000元)的,须提供合理说明、资金流转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10、其他与经济状况核对有关的材料。

  11、申请人为烈士遗属或见义勇为人员的,应当提交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

  1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居住证状态、社保或个税缴纳情况、婚姻状况、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13、街道(乡镇)或者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共有产权房】可获沪籍或非沪籍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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