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些老工伤人员可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导语 上海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老工伤人员等,可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上海哪些老工伤人员可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老工伤人员。

  因工死亡人员死亡当时属于供养亲属范围、目前仍符合供养条件且由用人单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参照执行。

  已经按规定办理了老工伤身份确认和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手续的老工伤人员,视作已经纳入统筹管理范围,不再重复办理确认手续。在退休(退职)前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纳入统筹管理范围的对象。

  拓展阅读——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如何结算

  答: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规定对老工伤人员享受的待遇标准进行核定,并自其办理确认身份和纳入工伤保险管理手续的次月起支付相关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老工伤人员的待遇费用,按规定并入用人单位当年度浮动费率考核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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