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导语 在上海缴纳过职工医疗保险后,如果进行门诊报销,可以报销多少?在职与退休又有什么区别?本文将对此进行详述。
2024上海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2024医保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暂不调整,仍按2023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一、关于门急诊年度待遇
参保对象 |
自负段标准(元) |
共负段报销比例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在职职工 |
500 |
80% |
75% |
70% |
|
退休人员 |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
300 |
85% |
80% |
75%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
200 |
90% |
85% |
80% |
2024职工医保年度,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共负段报销比例仍按照2023年度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具体如上表。
二、关于住院年度待遇
参保对象 |
住院起付标准 (元) |
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 |
1500 |
85% |
|
退休人员 |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
1200 |
92%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
700 |
2024职工医保年度,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继续按照2023年度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具体如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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