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条件是什么
导语 在上海进行职工医保报销,报销的条件是多少?本文将对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条件相关问题进行相关汇总。
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条件是什么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报销资料准备完备。
拓展阅读—上海职工医保门急诊和住院报销规则
(一) 门、急诊报销
①上海门、急诊费用报销未设上限。
②每次就诊先扣除当期(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个人账户余额。
③用完当期余额,自负500元。
④超过500元的部分按比例报销。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80%,二级医院保险比例75%,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70%,不报销的比例须自负。
以上第②项被称“账户段”支付
第③项被称做“自负段”支付
第④项被称作“共负段”支付
第③和第④项的自负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没有余额需要自己掏现金支付。
(二)住院报销
相较于门急诊报销,住院的报销政策似乎更简单。
①起付线1500元,即未超过1500元的部分须自负。
②超过1500元的部分,不管几级的医院,报销的比例都是85%,剩余15%须自负。
③住院报销有限额,限额几乎每年在上调。2023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1万元。
④超过限额的部分,由基本医保的“附加险”--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上海未设上限),其余20%由个人自负。
第①、第②及第④项自负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没有余额需要自己掏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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