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条件是什么

导语 在上海进行职工医保报销,报销的条件是多少?本文将对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条件相关问题进行相关汇总。

  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条件是什么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报销资料准备完备。

  拓展阅读—上海职工医保门急诊和住院报销规则

  (一) 门、急诊报销

  ①上海门、急诊费用报销未设上限。

  ②每次就诊先扣除当期(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个人账户余额。

  ③用完当期余额,自负500元。

  ④超过500元的部分按比例报销。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80%,二级医院保险比例75%,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70%,不报销的比例须自负。

  以上第②项被称“账户段”支付

  第③项被称做“自负段”支付

  第④项被称作“共负段”支付

  第③和第④项的自负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没有余额需要自己掏现金支付。

  (二)住院报销

  相较于门急诊报销,住院的报销政策似乎更简单。

  ①起付线1500元,即未超过1500元的部分须自负。

  ②超过1500元的部分,不管几级的医院,报销的比例都是85%,剩余15%须自负。

  ③住院报销有限额,限额几乎每年在上调。2023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1万元。

  ④超过限额的部分,由基本医保的“附加险”--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上海未设上限),其余20%由个人自负。

  第①、第②及第④项自负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没有余额需要自己掏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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