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导语 青浦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实施办法,对D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关于《青浦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1.A类人才: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等。
2.B类人才:
(1)国家级人才计划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科技功臣奖获得者,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3)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奖获得者等。
3.C类人才:
(1)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其他主要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4)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或团队项目领衔人等。
4.D类人才:
(1)经青浦属地推荐新入选的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入选者;
(2)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他主要完成人,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4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被用人单位聘任,且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的人员等。
5.E类人才:
(1)经青浦属地推荐新入选的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入选者、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其他主要完成人,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3)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被用人单位聘任,且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的人员;
(4)青浦区青峰人才计划领军项目等。
6.F类人才:
(1)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他主要完成人;
(2)青浦区青峰人才计划拔尖项目等。
二、补贴标准
1.对A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500万元购房补贴;
2.对B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300万元购房补贴;
3.对C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
4.对D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5.对E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6.对F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为政策的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人才应当向其用人单位提出委托申请。用人单位在“青浦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和初审。
2.区人社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兑现相应的补贴,特殊情况报区委人才办研究决定。区人社局每月汇总一次受理兑现情况报区委人才办。
3.对A类、B类、C类人才,购房补贴总额分10年发放;对D类、E类人才、F类人才,购房补贴总额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发放时间为每年3月、9月,发放前需相关部门核查人才在职情况。
4.同等的学历职称条件或人才头衔条件只可申请享受一次我区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政策。
青浦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附件材料清单
(一)《青浦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及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
(三)申请人对应A类-F类人才档次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职称证明需提供职称证书和专技职务聘任表);
(四)个人简历(从大学开始连续填写至今);
(五)银行卡复印件;
(六)其他根据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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