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市筹+区筹+人才公寓)

导语 杨浦区公租房包括:市筹公租房项目、区筹公租房项目、人才公寓项目,各公租房项目申请条件如下。

  杨浦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3年8月21日)

  上海杨浦区公租房包括:市筹公租房项目、区筹公租房项目、人才公寓项目,申请条件如下。三大项目不可同时申请,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一、市筹公租房

  1. 申请对象

  单身人士或者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2. 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ps:杨浦区域内的市筹公租房项目为尚景园。

  二、区筹公租房

  1. 申请对象

  符合区筹公租房准入条件并在杨浦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各类家庭及单身人士,申请人为单身人士,单身人士为主申请人;申请人为家庭,家庭需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已有家庭的申请人不得单独申请,必须携带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同申请。

  2. 申请条件

  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已与本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ps:区筹公租房项目有皓月坊、明月坊、心元图们新苑等。

  三、人才公寓

  1. 申请对象

  满足单位及个人申请条件的,可向杨浦公共人事服务窗口申请人才公寓项目,租赁合同由申请人单位签订。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2.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条件:

  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本区且为以下三种企业类型之一:

  1.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业。

  2.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潜力企业。

  3.具有一定创新性并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其他企业。

  申请个人条件: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需租房居住,未享受过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相关政策,与所在企业签订两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距合同到期时间至少有6个月有效期),区筹公租房申请 条件,且符合以下三类人员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人才。

  3.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人才。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同时还需符合区筹公租房项,目申请要求。

  ps:人才公寓项目有悦2535、尚锦嘉愿楼等。

  信息来源:杨浦公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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