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税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表
导语 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
扣除 范围 |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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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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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 方式 |
定额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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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 标准 |
1000元/月/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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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 主体 |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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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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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事项 |
1.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
注:信息来源上海税务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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